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我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投递文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